關于發(fā)布2019年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符合性評估工作安排的通知
[2018-12-10]
各有關單位:
為做好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符合性評估工作,中國電子工業(yè)標準化技術協(xié)會信息技術服務分會(以下稱ITSS分會)現(xiàn)將2019年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符合性評估工作安排和重要事項通知如下,請各單位認真執(zhí)行并做好服務工作。
一、評估受理時間
1.請評估機構按照“2019年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符合性評估受理時間表”(詳見附件)做好評估受理工作。
2.申請單位應于截止日期前5個工作日向評估機構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,ITSS分會隨后將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。
3.獲證日期為20日以前的單位,評估機構應在截止日期前2個月向ITSS分會提交監(jiān)督評估和再評估材料。獲證日期為20日及以后的單位,評估機構應在截止日期前1個月向ITSS分會提交監(jiān)督評估和再評估材料。
二、再評估工作安排
1.運維服務能力成熟度證書持證單位(四級除外)需延續(xù)證書有效期的,可在證書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向評估機構發(fā)起再評估申請。
2.通過再評估專家評審的申請單位,可獲發(fā)原等級新證書,未通過再評估專家評審的,申請單位可選擇整改三個月或獲發(fā)低一等級證書(降級)。
3.選擇整改的單位將在整改期滿后由評估機構重新申請,重新申請仍未通過再評估專家評審的,予以降級。
4.降級單位需在持證期滿六個月后按照新申請程序申請高一等級。
5.需外部機構提供咨詢服務的申請單位,咨詢人員和評估人員不得為同一人。
6. 查閱相關文件或表格請登錄ITSS分會工作網站(www.itss.cn)。
三、聯(lián)系方式
咨詢設計服務:010-68208771
運行維護服務:010-68208070、68208778
工具產品注冊:010-68208772
云計算服務:010-68208774
數(shù)據(jù)中心服務:010-68208772
傳 真:010-68208775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萬壽路27號院
電子科技大廈二層201—203室
郵政編碼:100846
附件:
2019年信息技術服務標準(ITSS)
符合性評估受理時間表
序號
|
截止日期
|
受理業(yè)務
|
《信息技術服務 咨詢設計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
|
1
|
4月26日
|
新申請
|
2
|
10月25日
|
3
|
4月26日
|
監(jiān) 督
再評估(換證)變 更
|
4
|
6月28日
|
5
|
7月26日
|
6
|
9月27日
|
7
|
12月27日
|
《信息技術服務 運行維護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
《信息技術服務 運行維護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》
|
1
|
10月25日
|
一 級
|
2
|
3月29日
|
二 級
三 級
|
3
|
6月28日
|
4
|
9月27日
|
5
|
12月27日
|
6
|
2月22日
|
通用要求
四 級
監(jiān)督評估
再評估(換證)
變 更
|
7
|
3月29日
|
8
|
4月26日
|
9
|
5月31日
|
10
|
6月28日
|
11
|
7月26日
|
12
|
8月30日
|
13
|
9月27日
|
14
|
10月25日
|
15
|
11月29日
|
16
|
12月27日
|
《信息技術 云計算 云服務運營通用要求》
|
1
|
12月27日
|
一 級
|
2
|
6月28日
|
二 級
|
3
|
12月20日
|
4
|
3月29日
|
三 級
四 級
監(jiān)督評估
變 更
|
5
|
6月21日
|
6
|
9月27日
|
7
|
12月13日
|
|